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为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和引领性科学研究,争创国际一流的科研成果,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,学校将开展山东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工作。
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原则
各培养单位应按照《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》(山大研字〔2018〕87号)要求,结合学科特点充分发挥学院自主权,遵循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和“优中选优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组织评审推荐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学术之星奖:《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》;
2.科研论文须于2024年11月30日前正式公开发表(有出版年、卷期号、起止页码/文献号);发明专利须于2024年11月30日前已获得授权或完成成果转化。
三、评审程序
(一)学术之星奖
1.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,导师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,提交学院进行评审。
2.材料报送11月11日下午5:00前,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,导师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,并本地下载确认无误后,完成下列材料提交:
(1)《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推荐表》;
(2)代表性成果(最多3项)及其证明材料,包括:论文全文、专利证书、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、推广证明等,若科研成果无法提供原件,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或Web of Science检索页截图等可证实正式公开发表的材料(申报时合并一个PDF文档上传系统)。
4.学院评审与公示
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后,将学院候选人信息公示三个工作日,无异议审核通过提交研究生院进行学校评审。
四、相关说明与要求
1.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、准确、规范。成果信息不实、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《国际期刊预警名单》中的论文不鼓励作为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支撑成果使用。“期刊预警不是论文评价,更不是否定预警期刊发表的每项成果”(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团队)。
2.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评选推荐。逾期未提交推荐结果或未报送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参评。
3.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:00至2024年11月19日12:00,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。